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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希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调整修订说明
1、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调整
原领导小组人员为:郁永其(组长)、沈惠明(副组长)、陆晴逸、施觉华、朱菊明、李 强、顾利民、郑方荣、叶梓、黄坚、崔延华。
现调整为:郁永其(组长)、朱卫国(副组长)、沈惠明、陆晴逸、施觉华、朱菊明、李 强、顾利民、郑方荣、叶梓、钱建良、黄坚、崔延华。
2、行政岗位考核系数的调整
增加:正职支部书记考核系数为1.6;享受正校级和副校级待遇的到龄离岗人员(即原来的调研员)考核系数分别为1.6和1.4。
3、其他考核内容和方法按原方案(试行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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