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我要留言
加入收藏
| 高水平现代化验收| 廉洁文化| 教师风采| 学生园地 | FTP| 实验室 | 图书馆| 资源库 | | 专题网站| |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师生园地>>教师 >>论文精选
 

“三边”教育法在化学课堂中的运用
日期:2010年9月7日   出处:兵希中学  作者:居萍萍   编辑:admin   阅读:1554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我国化学家傅鹰先生曾说过:只有实验才是化学的“最高法庭”。学生通过直观、生动的实验来学习,才能真正认清事物的本质,留下深刻的印象,也最具有说服力。结合初中学生的性格特点:敏感好动,注意力不集中,但又具备了简单的实验操作能力的具体情况,可将教材中演示实验变为学生实验,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采用“边实验,边观察,边讨论”的三边教学法施教。
  “三边教学法”,即充分运用实验教具使学生动手实验,观察实验现象,获取一些化学事实,然后通过思考,相互讨论等进行抽象思维,产生从感性到理性的飞跃,继而形成概念,归纳出规律,再用规律去解释现象,真正认识事物的本质。最后进行练习运用,牢固掌握所学知识。
  对学生普遍有“做实验,看热闹”的不良倾向,教学时,注意及时创设问题情境,帮助学生从错综复杂的现象中有选择性地观察和进行有意注意,使学生做到认真,仔细,一丝不苟,增强学生认识事物的正确性。培养好的实验习惯,同时利用一些富有启发性的思考问题,活跃学生的思维,点燃学生对化学好奇心的火焰。使他们产生探索化学现象本质的兴趣,实现追究其缘的愿望,增强分析、总结问题的能力。
  采用三边教学法,除正常备课外,应做好一些准备:
(1)设计逻辑性强,富有启发性的思考题;预先呈现在黑板或投影上
(2)准备好学生实验用品。
例:“燃烧条件的探究”教材中的三个探究实验都是学生可操作的,在实验前,向学生提出思考题并注意仔细观察:
(1)分别将蘸有酒精,水的小棉花球放在酒精灯火焰上加热片刻,哪个能被点燃。
(2)用透明的玻璃杯罩住燃着的小蜡烛,小蜡烛能长时间继续燃烧吗?
(3)一根小木条和一小块煤,哪个容易被点燃?
  学生操作实验时,能观察到下列现象:
(1) 酒精的棉花球能被点燃,蘸水的棉花球不能被点燃。
(2)小蜡烛燃烧一小段时间就熄灭。
(3)小木条易被点燃。
  在上述基础上,教师引导学生解释上述的一些现象:
(1)酒精有可燃性,能燃烧;水无可燃性,不能燃烧。
(2)罩玻璃杯蜡烛燃烧耗尽氧气,即熄灭。
(3)木条燃烧所需达到的温度比煤低。
  教师引导学生讨论总结物质燃烧需要同时满足的三个条件:
(1)物质具有可燃性。
(2)可燃物与氧气接触。
(3)可燃物达到着火点。
  通过实验,观察,分析,讨论,总结后,教师还应该注意学生回忆实验的设计思想。
  上述教学过程体现了“三边”教学法能够把验证性的实验变为探索性的实验,把注入式的教学变为启发式教学。使学生体会到求知的快乐和愉悦,使他们积极主动地摄取知识。培养相关的技能,达到课堂教学的优化,充分发挥了学生的课堂主体作用。
  初中化学新课程教学要求中明确提出“提高科学素养的必要途径??科学探究”。义务教育阶段化学课程中的科学探究是学生积极主动地获取化学知识、认识和解决化学问题的重要实践活动。科学探究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可分思维探究和实验探究,而信息反馈活动是两者有机结合的纽带。“三边”教学法是与科学探究的过程相辅相成的。
  因此,我个人认为采用“三边”教学法有以下几点好处:
(1)能树立学生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研究思想和设计能力。让学生逐步学会化学研究的实验方法
(2)能培养动手、动脑能力,对于发展学生智力的要求应当是“手脑并用”。
(3)在实验操作中注意观察与思考相结合,能使学生体验到探究活动的乐趣和学习成功的喜悦。
  在“三边”教学法的过程中,很好地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同时大大激发了学生对化学学科的学习兴趣与信心。因此这种教学方法在化学等理科教学中,必定会有意外的收获.


相关专题: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相关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发表/查看更多关于该信息的评论 将本信息发给好友 打印本页
 

昆山兵希中学
苏ICP备 07036365号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漓江路66号